廣西2021年桉樹政策如下規定:
   一、嚴禁在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耕地、園地等非林地上種植桉樹,已在非林地上種植有桉樹的,須在5年內逐步退出,2025年前全部清退完畢。退出桉樹後,永久基本農田應種植糧、油、糖和蔬菜等農作物為主,一般耕地、園地可改種水果、蔬菜、茶樹、桑樹等其它農作物,不得再新種桉樹。
   二、嚴禁在自治區級以上公益林地上種植桉樹,已種植有桉樹的,非依法定事由不得砍伐,砍伐後不得再新種桉樹。
    三、嚴禁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上種植桉樹,已種植有桉樹的,須在5年內逐步退出,2025年前全部清退完畢,並不得再新種桉樹。
   四、嚴禁在江河兩岸、水庫周邊等地塊上種植桉樹,已種植的,須在5年內逐步退出,2025年前全部清退完畢,並不得再新種桉樹。
    五、在林地上已種植有桉樹的,須在5年內逐步退出,2025年前全部清退完畢。清退後可改種竹筍、油茶、松樹、林果及鄉土樹種、名貴樹種等,不得再新種桉樹。
   六、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新種植桉樹的,不得采伐。自2024年起,逐步限制桉樹採伐,2026年起全面停止桉樹採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