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勘在前,地勘在後。
2、文勘是指需要配合建設工程進行的考古發掘工作。
地勘是指:“地質勘探”即是通過各種手段、方法對地質進行勘查、探測,確定合適的持力層,根據持力層的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類型,計算基礎參數的調查研究活動。它們的勘察的主體、主題和程序不一樣。
一般是工程開工之前找勘察設計院進行前期勘測,如果發現文物再另行處理。當然文物集中的地區,就應該先文勘,按相應地方規定執行。
在我國實際地質工作中,還把地質勘查工作劃分為5個階段,即區域地質調查、普查、詳查、勘探和開發勘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