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質勘察報告中應有建築物範圍內的地結構、巖石和土質的物理力學性質,並對地基穩定性及承載能力作出正確評價的內容。
(2)應對不良地質作出科學的防治措施。
(3)應有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和侵蝕性必要時候,還應有地層的滲透性、水位變化幅度及規律。
地勘資料包括哪些
地質勘探包括五項內容:
一、蒐集研究區域地質、地形地貌、遙感照片、水文、氣象、水文地質、地震等已有資料,以及工程經驗和已有的勘察報告等。
二、工程地質調查與測繪。
三、工程地質勘探見工程地質測繪和勘探。
四、巖土測試和觀測見土工試驗和現場原型觀測、巖體力學試驗和測試。
五、資料整理和編寫工程地質勘察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