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認為農民在家賣自己養的活禽不犯法。農民收入底還活累,自已家養的活禽在健康的情況下賣給有需要的人應該是我們大家認同的,只要不存在強買強賣就好,還有就是不能把病禽和有病毒感染的家禽當健康的家禽來欺騙別人就行。
農民在家賣活禽不犯法,但是一定要有防預部門的防預證,以免有什麼傳染病,因為養殖業也是國家所允許的,為了生活,養些雞,鴨,鵝,狗等等的一些活物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捕捉國家所禁止的,受國家保護的一切動物和禽類,一定要按照國家的防預標準,衞生標準進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