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
第一批:藝術(文)為380分藝術(理)為354分。
第二批:藝術(文)為321分藝術(理)為287分。
(2)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
省統考美術專業為202.00分音樂專業為74.00分舞蹈專業為65.00分表演專業為73.00分書法學專業為75.00分。省聯考播音與主持專業為80.00分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為309.00分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為200.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