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途,將來有可能整建制轉為公務員。交通綜合執法是國家明確保留的五大行政執法單位之一,現在是事業單位,但是退休時參照公務員性質辦理,主要負責交通違法違規中,公安交警管不到的部分,隨着國家各項改革的深入,執法力度的加大,交通綜合執法部門有可能整體轉為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