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越權。
交警是屬於人民警察的一種警鐘,目前我國的人民警察警鐘的分類有:刑警、治安警、網警、特警、社區民警、交警等等……有許多警鐘。
人民警察對於正在犯罪的過程或者人員都有依法制止的權力,而且經過公安體制改革後,許多鄉鎮交警中隊也和鄉鎮派出所合併,所以交警管治安不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