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檢驗性:為了對企業管理的活動進行準確的衡量,戰略目標應該是具體的和可以檢驗的。目標必須明確,具體地説名將在合適達到何種結果。目標的定量化是使目標具有可檢驗性的最有效的方法。
2、可接受性:實施和評價主要是通過企業內部人員和外部公眾來實現的,因此,戰略目標必須被他們理解並符合他們的利益。
3、可分性:目標具有宏觀性、全面性的特點本身就説明它是不可分的。戰略目標作為一種總目標、總任務和總要求,總是可以分解成某些具體目標、具體任務和具體要求的。
階段目標具三個特點: 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四個要素:行為主體、行為動詞、行為條件和表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