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實施日期是2015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於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2015年10月1日實施。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