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國家有各個國家的劃法,並不完全相同一般以大陸海岸線為基準向外延伸200海里。若此範圍未超出大陸架的範圍則以大陸架的範圍為標準。
《聯合國海洋公約》規定沿海國可建立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作為其陸地領土自然延伸的大陸架,對這兩個區域內的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對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的建造和使用、對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境的保護與保全等事項享有管轄權,並享有為此而採取一定措施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