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價單有效期是指使用評估報告不得超過的時間界限。估價報告應用有效期不同於估價責任期:如果估價報告超過了其應用有效期還未得到使用,則估價責任期就是估價報告應用有效期如果估價報告在其應用有效期內得到使用,則估價責任期應為無限期或者到估價服務的行為結束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