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妨害公務罪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2、
妨害公務罪輕微傷得不到諒解怎麼辦? 涉嫌妨礙公務罪致警察輕傷得不到諒解的,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