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荒地被認定林地是不合法的,因為林地是有樹木的,而荒地上沒有樹木的,荒地上的雜草亂刺是不能認定為林地的,而認定林地的標準是必須有大小的樹木,不論樹木多少能看上是一片樹木木,而不是草木從生的荒坡地,所以荒認定木木也是不合法的。
要看是誰認定的。如果是林業部門二次調查時期核實界定的,就是合法的,其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認定,都屬不合法。雖然是集體荒地,只要不是耕地(包括責任地、自留地、飼料地)或建設用地,林業二調時期都可以界定為林地。林地又分疏林地、未造林宜林地、喬木林地、灌木林地、退耕還林地、草地、濕地等。
這裏首先要明確林地的概念,林地是指林業用地,而不是有林地。根據縣、鄉總體規劃,村集體荒地被認定林地是合法的。除在冊耕地以外的荒山荒地都是需要植樹造林的,村委會應該根據規劃組織村民造林綠化,建設美麗新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