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户籍,是指登記居民户口,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結婚、離婚、收養、死亡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户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户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户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