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之前的養老保險不用補繳!1996年前後開始養老保險改革、也就是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在那個時候才開始建立,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前、企事業單位職工不用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金、對於改革之前的養老保險年限、社保部門採取的是視同繳費原則!也就是認可1996年之間的工作期間、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補繳,可以申請以當地當年最低繳費基數補繳,也可以高額補繳。
如果你在1996年之前有參保繳納養老保險帳户,你需要到參保地社保局諮詢補繳1996年~2012年的期間的養老保險金額,以他們回覆的補繳金額為準。
如果你在1996年之前沒有參保繳納養老保險帳户,你則不能補繳期間的養老保險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