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退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也就是政事分開。除了參公行政執法等待國家進一步部署外,其他的事業單位要剝離行政職能,保留公益職能。
二是實行企事分開。對於一些事業單位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能夠被市場資源配置的,將被剝離出事業單位,推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