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B銷售法,是推銷員向顧客分析產品利益的好方法。FAB銷售陳述:即在進行產品介紹、銷售政策(進貨政策)、銷售細節等表述的時候,針對客户需求意向,進行有選擇、有目的的逐條理由的説服。fab銷售法有三種類型,具體如下:
1,F指屬性或功效(Feature或Fact),即自己的產品有哪些特點和屬性,例如:“在功效相同的產品中,它是最輕的電子發動機,只有10磅重,”
2,A是優點或優勢(advantage),即自己與競爭對手有何不同例如:“它足夠輕。所以可以便攜使用。”
3,B是客户利益與價值(benefit),這一優點所帶給顧客的利益。例如:“你的客户不再一定要到維修中心尋求幫助,因為服務代表能夠使用便攜式修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