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失地農民喪葬費一般30個工作日內可以領取
領取喪葬費補助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應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
村(社區)委員會、鎮(辦)社保站、縣(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中心均可受理喪葬費補助申請。村(社區)受理的喪葬費補助申請,應自申請人申報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鎮(辦)社保站複核。鎮(辦)社保站複核並在信息系統登記處理後於每月月底前將資料報縣(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批。
縣(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中心應在審核後的30個工作日內將喪葬費補助一次性通過金融機構支付給申領人。
失地農民喪葬費一般會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喪葬費是指用於死亡或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
今年的農民喪葬費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為標準,計算總的喪葬費,詳細的喪葬費用包括以下幾點:
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屍費、屍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佔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