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斷定,“安慰劑效應”至少説明:人體生命內部,具有某種可以被激發的“因素”和“機制”,而“安慰劑”及其實驗過程,則激活了這些“因素”和“機制”。
如果人體內部本來就沒有這些“因素”和“機制”,那“安慰劑”也就根本無法將其激發出來。
就像一個倉庫,如果其中沒有黃金,你無論如何都不能從倉庫中取出黃金而只有倉庫中有了黃金,你才能通過某種手段和辦法,從中拿出黃金。這個道理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