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繩是作業時防止墜落的安全用具。使用規範如下:
(1)安全帶使用期一般為3~5年,發現異常應提前報廢。
(2)安全繩的腰帶和保險帶、繩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材質應有耐磨性,卡環(鈎)應具有保險裝置。保險帶、繩使用長度在3米以上的應加緩衝器。
(3)使用安全帶前應進行外觀檢查:
①組件完整、無短缺、無傷殘破損
②繩索、編帶無脆裂、斷股或扭結
④掛鈎的鈎舌咬口平整不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
⑤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
(4)安全帶應系在牢固的物體上,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稜角鋒利處。安全帶要高掛和平行拴掛,嚴禁低掛高用。
(5)在杆塔上作業時,應將安全帶後備保護繩系在安全牢固的構件上(帶電作業視其具體任務決定是否系後備安全繩),不得失去後備保護。
安全繩標準
安全繩的標準是,安全繩直徑不小於13mm,捻度為(8.5~9)/100(花/mm)。吊繩、圍杆繩直徑不小於161nin,捻度為7.5/100(花/mm)。電焊工用懸掛繩必須全部加套。其他懸掛繩只是部分加套。吊繩不加套。繩頭要編成3—4道加捻壓股插花, 股繩不準有鬆緊。通常,安全繩的直徑為: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