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利益訴求。
(2)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係,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
(3)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羣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4)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5)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管理系統和機制 首先,深入研究社會管理的對象、手段、目標、監測指標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法律、法規、社會政策,開發適應社會管理和調控需要的社會指標,建立和完善數據採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