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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勞動傷殘有哪些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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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勞動傷殘有哪些新規定

一、生病導致死亡是否工傷,近年來經常有聽説某位小夥伴,經常加班導致猝死,那麼這樣算不算給工傷呢那麼根據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二、工傷認定時效期過了怎麼辦,工傷發生後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首先申請工傷認定,請求工傷賠償和民事侵權訴訟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確認工傷後,即可根據國家法律獲得相應的賠償。所以在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的一年內,要求工傷認定是索要賠償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如果工傷事故之日發生一年後,若工傷認定已過時效,可以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請求人身損害賠償。

三、員工違規操作造成事故是否算工傷,根據相關規定,工傷認定實行的是無過錯補償原則,即履行工作職責過程中發生的職業傷害,無論事故的責任是由用人單位、職工,還是第三者引起的,也無論用人單位在引起事故上有無過錯,受傷害的勞動者主觀 上有無過失,均應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都應承擔工傷待遇的給付。

四、出現事故不認定工傷的情況,主要有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造成事故的,醉酒導致出現事故傷亡,因自殘或者自殺的導致事故傷亡的。所以這裏有些工作人員注意了,因喝酒出現的事故是不算工傷的。

五、工傷賠付費用,根據相關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