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股權質押的方式提供反擔保,出質人和質權人要簽訂質押合同,辦理質押登記後,質權就會設立。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
1、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採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佔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佔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