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門當然能進化勞動仲裁,當前我國對待勞動糾紛分二步走,先進行勞動糾紛調解,當某一方不同意無法進行下去後,會將勞動糾紛移至特定勞動仲裁法庭,由法庭判決並執行。
一般情況下,勞動糾紛都會在調停中解決,意見紛爭激烈的才會放到法庭上去判決。
如果您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過程中出現了問題,是當然可以去仲裁。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門。受黨委與政府領導,規格比法院、檢察院略低,是政府的宣傳管理法律的專門的職能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