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轉讓是轉讓已有的物權。
物權的設立即物權的取得方式。
物權取得是主體取得客體物的某種物權的行為或過程。
物權是一種排他的支配力,物權取得即是在特定主體與特定客體物之間建立排他支配關係。
因此,物權的取得是主體與客體在法律上的結合,即主體對客體物排他支配關係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