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1、制定電氣設備的預防性維護保養計劃,並預以執行。
2、負責電氣設備的日常性維修、搶修、大修工作。
3、參與備件管理、制定電氣備件採購計。
4、負責公司網絡、電話、閉路系統的維修保養工作。
5、負責公司照明、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
6、協助安全工程師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提出措施並予以消除。
7、參加公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參加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8、對承包商進行審查和現場管理。
9、按照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履行相應職責。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