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臨時救助金的審批工作應當自收到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一般審批通過之後需要七天左右能夠到賬。
臨時救助金額在2000元及以下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批完成後7天左右發放的。不過各地也會有差別的。
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時間一般應不超過10個工作日,信函索證、信息核對等核查所需時間不計入審核審批期限。對於情況緊急、須立即採取措施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地區民政部門應根據審核審批權限先行救助,緊急狀況解除後再按程序補齊相關審核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