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道教典籍記載的定義,應一分為二,即分為精和妖。精是指自然物體及器物造化成精和動物修出元神成精妖則特指精類中蠱惑和危害人類的那部分,一般稱之為妖邪,妖邪屬魔界邪物。(注:成精後繼續靜修、不幹預人間因果的,則是合法的精,那些不是妖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