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勞動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企業發放工資的時間。
但是,《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中對於工資發放時間作了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約定的日期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剋扣或者拖欠工資。工資支付日期遇到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的,企業應當在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企業應當每月至少支付給勞動者一次工資,但實行年薪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期限定期支付勞動者工資。
對於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勞動者,工作期間少於1個月的,企業應當在臨時工作任務完成時立即支付勞動者工資工作期間超過1個月的,企業應當按月支付勞動者工資。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曰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曰、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沒有明確規定,每一家公司可以根據具體的時間來確定,一般大型的公司或者事業單位都會規定工資的發放時間在5號,時間可以波動不超過3天。
工資個人所得税的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個税免徵額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税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1)繳税=全月應納税所得額*税率-速算扣除數
(2)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税。
(3)全月應納税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税按3500元/月的起徵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税為:(5000—3500)×3%—0=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