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 窯子,就是妓院、青樓是當時官府批准的賣淫嫖娼的地方。
窖子也分三六九等,比較下層的 賣淫女相貌一般無才藝,只賣肉體,一天接客無數次。且價格低康,適合一些社會下層人士光顧。
另外一些是長相俊俏,且懂四藝的女子,她們 賣藝不賣身被稱為藝妓。所有光臨的顧客,都是些舉止清雅,且家境富裕的富家公子。
窯子是我國古代最直接最低下的性交易場所,舊稱妓院。往往是在一個破草屋內,交易的對象大多是社會最底層的男男女女,交易的憑藉亦不過是幾文錢、幾斤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