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佔用基本農田。今年明確規定嚴禁新增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
佔用一般耕地應經批准。嚴格控制新增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等農業設施建設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確需使用的,應經批准並符合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