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水源地設立衞生防護區
取水點周圍應有防護設施,在取水點外圍半徑15m範圍,無關人員不得入內。不得放置與取水設備無關的其他物品。
在取水點半徑50m範圍內,不得設置非產品生產廠以外的任何工廠、居住區、廁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廢渣或鋪設污水管道。嚴禁使用農藥、化肥。不得有破壞水源地水質的活動。
2、明確電導率
該標準以電導率為界限為界限指標之一,以區別瓶裝飲用純淨水,根據廣東“山泉水”溶解性總固體的實際情況和電導率非食品安全關鍵指標,兼顧廣東各區域“山泉水”天然水質的差異,設定電導率範圍:[25±1℃](10-300)μS/cm。
3、明確包裝標識
產品標籤除符合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外,應標註天然山泉水水源地山體名稱。
在使用“牌號名稱”或“商標名稱”時,標籤需用醒目字體標明“飲用天然山泉水”標籤應標示飲用天然山泉水產品的主要陽離子的含量K+、Na+、Ca2+、Mg2+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