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切顯微鏡的儀器校準定度方法
對應於不同放大倍率的各對物鏡,每台光切顯微鏡際放大倍率需用儀器附帶的0.01mm線紋尺來測定
即確定不同放大倍率時,測微目鏡鼓輪計量檢測檢定計量校準的分度將0.01mm線紋尺置於平工作台上
調節儀器使線紋尺刻線清晰地成像在視場中央,並使刻線與光帶垂直
計量檢測再將測微目鏡分劃板中十字線交點的移動方向調節至與光帶平行。計量檢測檢定轉動測微目鏡鼓輪儀器外校使十字線交點對準紋尺某一刻線
取三次測量結果的平均值為L平均o由式
(1)計算測微鼓輪的刻度值:c=(m*z/L平均)*100(um)
(1)式中:m——線紋尺所選線段包含的分度數z :——線紋尺的分度值0.0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