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領導職務有試用期。
    非領導職務人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包括試用期)。
 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可以在較長時間的實際工作中更全面,更客觀的考察幹部,對在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把不勝任工作的幹部在任職初期及時調整下來,有利於促進幹部能上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