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訂立協議的時候,雙方誰先提出要求的,一般作為甲方可以協商。其實甲方、乙方稱呼無所謂的,並不表明權利的輕重,雙方在法律中沒有什麼區別,雙方都要遵守合同條款。違約方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2、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標的一方,在合同擬訂過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實現什麼目標,是合同的主導方。甲方一般是出資方或投資方,也就是經營的主體,處於主導地位,以出資方作為市場的主體或稱主導市場為甲方市場。
3、乙方一般是勞務方,也就是負責實現目標的主體。如一供電公司與某企業簽定供用電合同,某企業為甲方,供電公司為乙方修公司與住户籤合同,住户為甲方,裝修公司為乙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