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在我們這裏,農村1968年宅基地買賣是合情合理的,並不存在合法不合法。其原因是當時農村經濟很困難,不是生活所迫農户也不會賣宅基地,當然要不是實在沒有住處也不會去買宅基地和房子,當年的宅基地是可以私自買賣的,並不存在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