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一般為160元。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