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申請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生育津貼申報材料,向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生育津貼支付。
2、受理: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原因。
3、審查:審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規審核是否符合辦理條件審核不通過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對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按統籌地區規定進行待遇審核,錄入信息系統,打印費用審核單通過信息系統、書面單據,對審核結果進行復核確認。
4、決定:業務辦結及反饋。根據複核結果結算、支付生育津貼,告知辦理結果。
5、送達:告知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