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人身份證
(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
(3)生育婦女夫妻雙方的户口簿、結婚證或《獨生子女證》(原件及複印件)。
(4)醫院出具”生育醫學證明”,即出院小結,上面註明順產還是難產
(5)醫院出具寶寶“出生證明”,全國統一的
(6)活期儲蓄卡(女方實名制卡):浦發銀行、工商銀行、上海銀行、農業銀行、**儲匯。
(7)經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育批准書。
(8)失業的生育婦女另需提供經失業保險機構審核的《勞動手冊》。
(9)參加本市農村社會保險的生育婦女,另需提供本人農保帳户所在地的區、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表(農保)》本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