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3、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5、經股東會議決議,同意增加股本並修改公司章程
6、經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如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二)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形成股東會決議,並修改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