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土地使用權屬證明,通常住宅類使用時限為70年,非永久土地產權證明,土地上建設的房屋能夠有永久產權證。
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能夠過户到他人名下,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不能解決過户手續,辦證的時候國有比集體税費要高。
開發商按照法定流程開發的住宅小區全部屬國有土地(集體土地轉批),集體土地同樣能夠內部集資建房。
不論是國有還是集體土地,都必須要有土地證,其它相關手續齊全,能夠解決房屋證。
但國有土地的產權解決都是正常的,但集體土地是無個人房屋的土地證的,因為沒法分配,沒法進行過户交易,也正因為如此,導致之後如果拆遷等土地賠償的話,也會和國有土地有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