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規章設定行政處罰的權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二是對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以及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數額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