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要仲裁,必先要有標的。只有先發出了解除合同通知書(標的),才能仲裁。甲、乙雙方必須陳述理由並進行辯論,甲方(單位)陳述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乙方(職工)進行辯論,維護自己不能解除勞動的合法理由,最後由第三方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