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一直吵到社伯那兒。
出自劉元卿《兄弟爭雁》。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將援弓射之,曰:“獲則烹。”其弟爭曰:“宜燔。”競鬥而訟於社伯。社伯請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則凌空遠矣。 
譯文:
  從前,有個人看見一隻正在飛翔的大雁,準備拉弓把它射下來,並説道:“一射下就煮來吃。” 弟弟表示反對,爭着説:“棲息的大雁適合煮着吃,飛鴻的大雁適合烤着吃。” 兩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兒。社伯建議把大雁剖開,一半煮食,一半烤食。 等到兄弟兩個再次去射大雁時,大雁早就飛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