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般醃製五至十天,硝酸鹽和亞硝酸鹽上升達到高峯,十五天後逐漸下降。二十一天即可無害。所以,醃製品一般應在二十天後食用。
做法
1、選出小而硬的蘋果洗淨,切成四等份,去掉核,再切成0.7釐米厚的片。
2、在50克水裏放鹽,白糖煮開,一邊煮一邊再依次倒入醋,酒,豆油,蘋果,用微火燜軟即可取出倒入消過毒的瓶裏,密封存放,約兩天後即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