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使用權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權利:一、根據我國《土地法》的有關規定,國家和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花園業主只能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
二、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花園業主有處置該處苗木材產權利,享有花園產生的其他收益。
三、花園業主有依法享有形象設計、創意、苗木培育等其他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