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是專門組織的、一般用來調查屬於一定時點上社會經濟現象數量的全面調查。普查的特點:
(1)普查是一種不連續調查。因為普查的對象是時點現象,時點現象的數量在短期內往往變動不大,不需做連續登記。
(2)普查是全面調查。它比任何其它調查方法都更能掌握全面、系統的,反映國情國力方面的基本統計資料。
(3)普查能解決全面統計報表不能解決的問題。因為普查所包括的單位、分組目錄、指標內容比定期統計報表更廣範、更詳細,所以能取得更詳盡的全面資料。
(4)普查要耗費較大的人力、物力和時間,因而不能經常進行。
普查,是專門組織的一次性的全面調查,是統計調查體系中的一種基礎方式。國內外的統計學界和統計機構對普查都很重視,這是因為,藉助於普查,可以全面、系統地掌握社會經濟現象的資料,這對於瞭解國情國力和“廠情廠力”,從實際出發制定國民經濟計劃與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安排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般來説,普查具有一次性和全面性的特點。然而,現代普查與傳統普查相比又具有一些新的特點:
①法制化,如用法律形式規定人口普查逢“0”進行(即在年份的末位為“0”時進行普查)、第三產業普查逢“3”進行、工業普查逢“5”進行、農業普查逢“7”進行、基本統計單位普查逢“1”、“6”進行等
②週期化
③內容多樣化
④安排協調化
⑤手段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