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能力的複雜性,可以將行政能力劃分為簡單行政能力、半複雜行政能力、複雜行政能力。行政能力,是指社會組織在法律範圍內,通過不斷的組織學習,實現組織資源的組合而形成的能夠實現組織目標的能力。
必行政能力三個核心要素包括組織資源及其配置方式、組織目標和組織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