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管理中心是教育下面的一個參公下屬單位。
其工作職能是:1.負責全區教師的集中聘用、統一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2、指導和監督學校與教師開展聘用工作並簽訂聘用合同按照教師崗位設置實施教師應聘、派遣等工作
3、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聘、調配交流、辭聘解聘、培養培訓、工資福利等相關事務和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未聘、落聘、待崗教師的培訓與管理工作.
5、負責退(離)休教職工管理及服務工作
6、負責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負責全區教師信息庫和管理平台等建設與維護等工作
7、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學校人事制度改革配套工作
8、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生資助政策,制訂有關資助工作計劃、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9、負責管理全區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等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負責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
10、負責學生資助政策宣傳、諮詢、培訓、信訪和數據統計報送工作
11、指導、監督、檢查學校學生資助工作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