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律規定,勞動者第一次交社保要交三個月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用人單位一次扣取勞動者三個月的社保個人部分是不合理的,通常屬於用人單位為了方便自己內部的操作實施的違規操作,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者也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